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2.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3.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4.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1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1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1、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1燃易1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2、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1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3、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停车场管理规定。
1、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1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的秩序。
2、 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或停车卡指1定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指1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3、 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停车场管理公司的驰誉停车场管理于2020/4/30 4:59:0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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