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评估不同于传统的不动产质押评估,因质押物的特殊性,选用收益法评估,考虑的因素极其复杂,对评估机构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权担承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承行为。专利评估中的成本法主要估测:取得该项知识产权所耗费的合理必要费用(包含:材料费、工资费、设备费、资料费、咨询鉴定费、外加工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费折旧费分摊、其他费用等)、相关税费以及必要的资金成本和合理利润等成本。
专利权质押评估要求委托方明确:1.专利的法律状态:通常包括专利权人及其变更情况年费缴纳情况,专利权是否涉及法律诉告或者处于复审宣告无效状态;2.专利权的许可使用情况;3.专利权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专利质押评估方法——收益法:该方法也叫收益现值法,是现在国际和国内比较通用所采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其主要也是建立在假设基础上进行的未来估值。
专利权质押评估需要了解专利实施的方式。如自行实施、独占许可、普通许可和其他许可形式,了解专利实施产品的获利能力及专利在其中的贡献程度及其变化趋势。专利质押评估中的成本法,一般会导致知识产权的价值被严重低估,往往会严重脱离知识产权的本质,无法体现无形资产的内在核心,有点往有形资产的评估方式上靠拢。这个方法,也不是国际和国内的评估主流方式。质押适用对象:持有权的有效证明,为合法权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为合法权人,且技术原则上未许可他人实施,或虽许可他人实施但无法律纠纷,且注册地在东莞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专利权质押评估要求委托方明确专利权的基本状况通常包括:1、专利名称;2、专利类别;3、专利申请的国别或者地区;4、专利号;5、专利权申请日;6、专利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权利要求。专利质押评估收益法,通过假设企业未来持续经营条件下,通过估算知识产权经济寿命期内的合理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核心是收益年限、收益额、折现率等相关数据作为依据和参考。专利权质押评估要求委托方明确:1.专利的法律状态:通常包括专利权人及其变更情况年费缴纳情况,专利权是否涉及法律诉告或者处于复审宣告无效状态;2.专利权的许可使用情况;3.专利权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安徽中企航于2025/1/9 11:58:5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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